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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第一焦化厂代扣代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第一焦化厂代扣代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第一焦化厂代扣代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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