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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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