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核查情况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省局将2016年度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其备案资料转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软件企业
根据《关于2016年度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地税)企业核查结果的函》(鲁经信字[2017]140号),省局转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查的企业中,有16户企业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规定的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条件,通过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1户企业不符合财税[2016]49号文件要求,未通过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关于2016年度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核查情况的复函》(鲁发改高技函[2017]223号),省局转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查的2户企业均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相关要求(企业名单见附件1)。
附件1:核查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核查未通过企业名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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