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本文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失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现予以公告。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时,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地税部门跑一次。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时,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通过山东地税电子税务局、企业综合办税平台等网上渠道办理,无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更新。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9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