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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