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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晋煤集团赵庄煤矿二号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长治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晋煤集团赵庄煤矿二号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晋煤集团赵庄煤矿二号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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