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市局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地税[20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地税[2012]4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