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范本》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管理,现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范本》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办税服务厅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的受理工作,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汇算清缴税收资料的收集、归档、组卷工作,按照范本内容和时间发生顺序依次装订。
二、各单位根据实际业务环节和岗位分布情况,进一步健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受理申报、审核资料传递、交接的程序、手续,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受理资料不缺项,审核意见无漏项。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要一户一卷,按年度整理集中保管,或者归入户管档案,按税收管理档案长期保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分析工作,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在税收分析中的利用效率。
四、市地税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作为评价所得税管理质量的重要依据。
亳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0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