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建设
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是对所得税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和探索,是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各市局应在市级风险管理团队的基础上,挑选熟悉所得税政策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管理团队建设。
二、加强重要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管理
各市局结合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重点行业、企业规模等情况确定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并于9月20日前报省局(企业所得税处)备案。其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确定10户重点税源企业,其余各市每市确定5户重点税源企业,各市局也可根据征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重点税源企业。同时,应认真研究重要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盈利模式,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涉及高风险事项的重点税源企业,应重点关注其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等情况,努力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法遵从度。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高风险事项管理
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产损失扣除、不征税收入、政策性搬迁、企业重组、弥补亏损、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等事项为企业所得税高风险事项,各市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高风险管理事项。
各市局应加强对高风险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分类建立后续管理台账,原则上每五年对辖区内全部高风险事项分析应对一遍。对于涉税金额较大、问题较严重、影响面较大的风险企业和税收风险点,应由同级风险管理团队集中研究处理;跨市、跨县(市区)的高风险事项,应提交上一级风险管理团队集中研究处理;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和有代表性的问题,市级风险管理团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可提交省局集中分析应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风险管理团队作用。建立风险管理团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堵漏增收的有效措施,对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各市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分调动风险管理团队的积极性,集中研究、解决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统筹研究风险应对,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团队的作用。
(二)强化风险管理,努力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效。各市局应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化、可持续管理,保障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查找税收风险点和风险企业,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开展绩效考评,及时做好总结报告工作。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是税务总局对省局的绩效考评项目,省局也将此纳入绩效考核,请各市局认真总结风险团队管理工作情况,于2016年11月10日前通过NOTES报告省局(企业所得税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12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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