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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12〕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掌握减免税数据,对分析研究减免税政策执行效应,体现税收支持经济发展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加强工作督查指导,按照总局、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和人员安排。

  二、强化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步骤,抓紧组织实施。各级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作为减免税调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减免税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以及对减免税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减免税政策的指导和协调;税政部门负责对所管理税种减免政策及减免方式界定的解释和确认;征管部门负责纳税人名单、微机编码等相关征管基础资料的整理核实;纳税服务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和服务;信息中心负责调查数据与征管软件数据比对及减免税调查软件的技术支持;各基层征收单位负责《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发放、收回、咨询、审核、录入填报,负责对所属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情况的测算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的填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岗位人员,共同做好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

  三、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要求纳税人认真、如实填报,要结合日常税收管理掌握的情况,指定专人认真验对审核企业填报的《调查表》,并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逐级审核并上报分户数据和汇总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防止漏报、错报,确保《调查表》和《减免税情况汇总表》项目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四、总结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工作考核,做好减免税调查的总结工作,以期进一步完善减免税核算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使征前减免的纳税人能够按照征管法要求进行全面申报,以切实掌握减免税发生和税源变化情况,对未按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要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开展培训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各级地税机关和基层征收单位要对辖区内单位纳税人进行减免统计调查培训。同时利用互联网、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减免税调查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设置咨询电话,落实公布联系人,辅导企业及基层地税部门正确填报调查表、测算表。

  六、上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2年8月1日前,将调查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包括《调查表》、《测算表》、《汇总表》)以及调查报告通过内网信箱以电子方式上报省局。省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和通报。

  “全国减免税调查”软件通过省局FTP下发,请注意及时下载。FTP下载地址:ftp://143.16.16.8/ 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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