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发〔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检查管理职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局、省局要求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市局成立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刘武华任组长,阚卫平、包遵诚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科、基金(费)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监察室和稽查局等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统一归口管理各类进户执法工作。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履行此项职责。
二、建立进户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统筹安排进户执法
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按照总局、省局统筹安排进户要求建立进户审批制度,全市地税系统各类涉及进户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制度执行,协调小组要严格把关,规范审定。各县、市、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18日前上报市局(稽查局)。联系人:叶畅。联系电话:0550-3011797。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8日
———————————————— 对应法规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发[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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