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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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