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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个税系统),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全覆盖,现就个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推广应用个税系统的组织领导

从目前全市个税系统推广应用的情况看,我市系统离省局要求的100%的覆盖面还有不小的差距,除少数单位推广进度较快外,大部分单位推广应用力度都有待加强。市局把全面推广应用个税系统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个税系统对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全面实行全员全额申报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要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个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深入开展个税系统推广应用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大力开展个税系统推广应用各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个税系统推广应用,需要录入大量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扣缴义务人工作量较大。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耐心细致地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征纳氛围,以保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深入开展辅导。各单位要抓好系统内外的个税管理系统培训辅导工作,对扣缴义务人的辅导可与推广同步进行。培训的师资力量由各单位从内部和已使用个税管理系统的扣缴义务人中选定。市局将组织人员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使用说明等资料上传市局内、外网供下载。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各单位应及时将个税系统客户端软件、操作指南和初始化文件的获取途径告知扣缴义务人。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可以设置个人所得税自助申报电脑,并安排税务人员现场指导,以保证推广应用顺利进行。为方便扣缴义务人的操作应用,各单位可以编制简明的软件操作说明、使用帮助等资料,摆放在办税服务厅供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阅取。

三、建立完善推广应用个税系统的工作机制

个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税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推行个税系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息技术部门:提供个税管理系统的技术保障、维护和升级服务,对软件使用权限进行设置。

(三)纳税服务部门:引导扣缴义务人完成全员全额申报。对使用纳税人服务平台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当场提取AHTAX2013待征税款数据,开具税票;对使用个税管理系统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的纳税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当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市本级今年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配合个税系统推广应用,搭建纳税人自助办税平台,推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自动查询和完税证明终端打印。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尝试推行个人所得税自助查询、完税证明自助打印。

(四)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所辖扣缴义务人的明细申报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明细申报户数的确定、政策宣传、安装辅导、推广应用、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

四、严格设置权限保密个税系统相关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分配个税系统的各级管理、使用和查询的权限,未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个税系统中任何资料。对泄密事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及时反馈个税系统推广应用的运行情况

各单位自第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末5日内,通过迈捷邮件向市局(所得税科)报告个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负责软件维护的税友公司安徽地税服务人员咨询,电话15656528027;也可向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咨询,电话4008112366-1-5-2;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市局,业务问题联系市局所得税科张霖丽,电话0566-2080624;技术问题联系市局信息中心骆峥节,电话0566-2081837;扣缴义务人使用客户端软件遇到问题,直接向百望呼叫中心咨询,电话4006112366-3-2。

池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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