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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本文自2017年10月25日起全文失效。】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未分设市、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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