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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等7个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附件: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6日

  附件: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河西区地方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1.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2.天津市通信网络工程商会

  3.天津市终身教育学会

  4.天津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5.天津市城建经济研究会

  6.天津市翔宇教育基金会

  滨海新区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征管企业名单

  7.天津市风能协会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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