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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决定对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镶(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廖韧(办公室主任)

  梁健(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王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闫泉(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曹映仑(所得税处副处长)

  胡洪云(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周庆云(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何永康(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毕仁(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丁峰(督察内审处副处长)

  曹志刚(人事处副处长)

  李金梅(教育处副处长)

  康晓琴(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

  冉萍(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义(稽查局副局长)

  李寿康(信息中心副主任)

  朱晓(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若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内勤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税务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研究提出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3.研究部署税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

  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廖韧(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梁健(办公室副主任)

  王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周庆云(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何永康(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李寿康(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员:办公室 和晓兰

  办公室 李兴彪

  办公室 尹昭杰

  政策法规处 杨盛秋

  收入规划核算处 宋艳美

  纳税服务处 杨利月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赵平

  财务管理处 刘玉国

  人事处 郑志伟

  机关党委办公室 徐伟

  信息中心 汪伟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

  2.拟订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完善省局机关的政务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省局机关的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省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税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与税务总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上级主管机构及各州市国税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7.研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8.负责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9.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其他职责。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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