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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安排,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采取保留、完善、取消、简并等方式,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将第一批取消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情况表》等4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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