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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