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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五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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