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