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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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