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建筑行业所得税管理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现将《关于建筑行业所得税管理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攀地税发[2006]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8日
政策解读
2016年“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对外埠报验登记管理进行了规范,攀枝花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关于建筑行业所得税管理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攀地税发[2006]4号)的相关内容明显不适应现实征管的需要。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决定废止《关于建筑行业所得税管理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攀地税发[2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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