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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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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7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主要针对的是转发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件已经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性文件能有效适用,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有利于实现执法依据的规范化,从而保证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行政相对人有效遵从。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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