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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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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2]2149号)的要求,为了及时跟踪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试点改革”)的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市财税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表》(以下简称《税负变化表》)。现将《税负变化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纳入我市试点改革范围的全部企业。

  二、填报时间

  从2012年10月起,试点企业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同时填报《税负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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