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不含吉林市、延边州):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保〔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1、长春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2、四平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3、通化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4、白城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5、辽源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6、松原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7、白山市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8、长白山管委会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表(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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