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函[2005]8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国税函[2005]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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