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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各征管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2010年第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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