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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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