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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重点检查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9〕298号)精神,省局决定对部分市州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耕地占用税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6-2008年耕地占用税的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9年9月14日-9月18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小组

  组长:徐清平 成员:漆明清、徐干

  检查地区:成都、广元、巴中

  第二小组

  组长:代莉 成员:徐建新、顾奇奇

  检查地区:乐山、眉山、雅安

  第三小组

  组长:郭燕 成员:宋梅、山颖

  检查地区:自贡、内江、资阳

  第四小组

  组长:吴恕昭 成员:吴家琼、徐萍

  检查地区:遂宁、达州、广安
  
  省局(行为税处)也将派员督查,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据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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