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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75号),我局对2014年7月8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优惠规范性文件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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