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科学城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29号)要求,我局继200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经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绵地税发〔2007〕147号)后,对现行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2000年1月1日以前,由绵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二、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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