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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44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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