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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22号)转发给你们,对文件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


———————————————— 对应法规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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