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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