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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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