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五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五华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明确五华区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标准的函》(五政函〔2008〕10号)收悉,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你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范围和适用税额批复如下:
一、昆明市五华区辖区范围,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地段16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9元、四级地段5元、五级地段3.5元。
二、等级地段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按《昆明市主城区土地等级地段范围及适用税额表》对照执行。(见附件)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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