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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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