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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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