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4年4月15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5日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地税发〔2014〕2号)的要求,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4年4月15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将《曲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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