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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文废止《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及分行业纯利率的通知》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7]1号),经研究,我局2010年制定的《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及分行业纯利率的通知》(鄂地税发[2010]260号)从2017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的解读

                                            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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