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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直属三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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