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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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