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请示的批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请示》(石政请〔2011〕116号)收悉,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石林县城乡一体化先行区(鹿阜街道办事处)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地段3元/平方米?年,二级地段2元/平方米?年,三级地段1元/平方米?年。
二、建制镇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地段2元/平方米?年,二级地段1元/平方米?年。
三、工矿区划分为一个等级地段,适用税额1元/平方米?年。
四、等级地段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见下表(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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