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5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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