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企业协会等166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企业协会等2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09年度第八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等3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0年度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市黄浦区城市规划协会等7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1年度第八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等38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2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等9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3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2月2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