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上海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6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