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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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