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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资格考试试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行署、市、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现将《黑龙江省会计资格考试试卷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附件:《黑龙江省会计资格考试试卷管理规定(试行)》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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