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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核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促进产业发展,提高核查工作质量,确保政策落地,做到应享尽享,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及相关文件,享受2016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汇算清缴期间向税务机关备案并提交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资料(详见附件)。

  二、提醒有关事项

  1.企业应尽可能提前履行备案手续,尽早列入核查名单,降低涉税风险。

  2.请按照49号文的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交纸质备案资料,并按附件序列装订成册。

  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均需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

  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企业资料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资料不齐全的,会有一次补正资料的机会,由核查部门直接通知企业补充资料。

  三、核查程序

  根据49号文要求,申报享受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备案资料由税务机关提交给市经济信息化委进行核查;申报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备案资料由税务机关提交给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组织与实施核查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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