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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屠宰税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屠宰税的紧急通知》(渝府电[2001]1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区政府决定从2001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停止征收屠宰税。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迫。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顾全大局,迅速研究落实停止征收屠宰税工作,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顺利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OO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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